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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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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程序
一、
申请人填写提交《法律援助申请表》,并请牢记电脑自动生成的申请序号。
二、
江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电子申请表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。
三、
申请人凭申请序号查询审查结果。结果为拟批准的,申请人应在10日内携带身份证明、经济困难证明、案件相关材料以及《法律援助申请表》中拟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到江津区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地接受复核,经复核批准的,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手续接受援助;结果为拟不批准的,将会被告知不批准的原因及法律建议,该原因可补正的,申请人应尽快予以补正,以便再次提出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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